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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抵扣个税就涨租”,房东到底在怕什么?

作者:曹政 来源:北京日报 更新时间:2019年01月06日 【字体:

最近几天,租房的小伙伴都在忙活着申报房租抵扣个税。但有不少人都在填写出租方信息时卡住了,原因是房东的不配合。甚至有房东直言,如果租户申报房租抵扣个税,要么退租,要么就得上涨租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本来抵扣掉的钱也就一二百元,但如果房东上涨租金,可能就没这么多了。”在立水桥租房的小姚担心房东借此上涨租金,干脆放弃申报房租抵扣个税。

房租抵扣个税本来是相关部门想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为何却反倒成为了新的“负担”?房东不想让租户申报抵扣,背后到底在怕什么?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房东。房东方面向记者解释,不想让租户抵扣,原因是怕缴纳“出租税”。

“出租税”却是有,也是房屋出租市场过去一直存在的。按要求,房屋出租的确需要缴税。自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试点开始,个人出租房屋可以按照综合征税率方式或者分税种方式缴纳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税款。当前,本市个人出租住房的,一般会按照5%的综合征收率计征税款。如果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是5000元,承担的税款就是250元。

只不过,在实际租赁交易时,很多房东都故意把这笔税“逃”掉了。一位知名中介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按规定,租房获得收入缴税是必须的,但目前的租房市场中,房租缴税仍然有漏洞可钻,很多租房交易都是没有缴税的,“一般都是租户有开发票的需求,才会办理缴税,因此现在很多中介和房东都把这笔税款压到了租户身上。”

这么看来,今天“申报就涨租”的情况,也是房东要把税款转嫁给租户的情况。过去,如果租户需要开发票、提取公积金,那么就需要提供一定的缴税证明。遇到这种情况,一些房东、甚至是长租公寓运营商就会要求租户按照相应的比例再交一笔费用。这样一来,本来是房东应该缴税的钱,变成了租户承担。

“业主怕租赁行为被记录后,未来税更高。”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原来税务机关可能不掌握房东的房租收入情况,通过纳税申报后,房东的房租收入就会被记录。业主担忧租赁行为被记录后,未来会涉及到房地产税等更多的税费。这种情况下,不愿意不配合租户登记也就成为了必然。

更重要的是,在租赁交易中,房主占据了主导权,租户毫无话语权。张大伟说,国家地区出台了很多很多鼓励租赁的政策,但不论是租售同权中的入学权、还是租金抵扣个税,都依托于房主让渡部分权益,对于房主占据绝对话语权的租赁市场,这些政策也让租户付出更多。

回到个税抵扣的主题——减负。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是要按照标准定额扣除的。其实早在去年征求意见时,就有专家解读,房租采取定额扣除而不按租金发票限额据实扣除,是考虑了目前租房市场的实际情况,即大部分租赁行为并没有开具发票;如果把发票作为前置条件,可能会增加纳税人负担,还会推高租金价格。

如此看来,税务部门是考虑到租房市场的实际情况的。那对于是否会因填报而影响或者抬高房东缴税,税务部门也应该站出来回应清楚,给租赁双方吃一颗定心丸,既能稳定租房市场,更有益于减负举措落到实处。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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