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2018年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及咨询电话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8年05月09日 【字体:大 中 小】
2.本县非晋原街道户籍,申请子女在本县晋原街道就读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与晋原街道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晋原街道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用人单位为其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县晋原街道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二.审核及入学
1.登记点审核后,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发放《大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 2018年6月下旬,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子女安排就读的学校;
3. 2018年8月底,通过审核人员持《大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到安排的学校报到。
其他事项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联系与沟通,根据区域内常住人口数量及人口变动趋势,做好学校布局规划调整,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中途一律不受理就学申请。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三)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提交申请。
(四)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
大邑教育局教育科:028-88218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