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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部分住房土地证到期 100万房子需花数十万续地

作者:未知 来源:现代快报 更新时间:2016年04月16日 【字体:

浙江省温州市市民王女士3年多前买了套二手房,近期打算卖房时却意外发现,房子的土地证使用年限竟然过期了。为了土地证续期的事,王女士多方奔走,始终没有一个结果。

王女士随后联系全媒体维权联盟,记者陪同她来到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温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中心,得到的答复依然是,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土地证续期具体实施细则,在温州如果要续期,得按照基准地价花费近20万元重新购买土地使用权。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人们通常认为的“房产土地使用年限70年”其实存在误区,温州市区部分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的商品房小区,普遍存在土地使用年限低于70年的现象,有的甚至仅为20年。据《温州日报》

才住3年多的房子,土地证竟过期了

王女士是安徽人,2012年10月,在温州打拼多年的她和丈夫花了近百万元,在市区横河北新村买了一套75平方米的二手房。今年3月底,王女士想卖掉这套房,置换一套更大点的房子,无意中竟发现这套房子土地证上登载的使用期限已于今年3月4日到期。

房子才买3年多,土地证怎么过期了?是不是发证机构搞错了?王女士立即联系国土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搞错,她名下这套房产,土地证有效期是20年,确实已经过期。

更让王女士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她询问了邻居,邻居的土地证,有的使用期限是到2070年,有的“使用期限”一栏竟是空白。

位于同一地块的商品房,土地证使用期限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到期了怎么办?有没有办法续?带着诸多疑问,记者陪同王女士分别来到了温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中心以及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

年限满了自动续期?

温州做法:续期必须提前,过期只能全额重新购买土地使用权

温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中心副主任林钧说,王女士的房子土地证现在到期了,只能重新审批新证,得按照现在的基准地价乘以用地面积,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重新购买土地使用权。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副局长陶建武说,如果王女士的土地证还没过期,可以在转让时续期,按照优惠价(土地市场评估价的40%)缴纳土地出让金,重新取得70年土地使用权。现在这种情况已不能续期,只能重新审批。

王女士表示,《物权法》第149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她的理解是,现在土地证到期了,国土部门应当予以自动续期。

陶建武说,《物权法》只规定了使用权届满可以自动续期,但自动续期怎么个自动续法,怎么收费,对于这些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都没有出台补充性文件,所以如何操作也不知道。目前温州的做法是,全额收取土地出让金。具体到王女士这套房,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面积为14.28平方米,横河北新村2016年基准地价为13230元/平方米,她要支付18892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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