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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否已沦为“劫贫济富”的工具?

作者:未知 来源:华西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4年04月12日 【字体:

实践中,因此衍生出的种种乱象也日渐呈现。加上从缴纳之初就显示的不公平,以及公积金高结余高贬值的现状,许多民众都情不自禁地慨叹:公积金,想说爱你不容易。(4月9日《法制日报》)

公积金的使用需要严格的制度规制,这一点毋庸置疑。如果没有严格的制度设计,公积金的整体保障属性就无法得到保证。所以,公积金必须对其提取和使用有明确的规定,并设置一定的门槛。

但任何制度都有其对应的现实。如果现实已经改变,原有制度的适应性就难免受到影响。以公积金的制度设计为例:当房价已经飙升到人们凑个首付都勉为其难时,再要求提取公积金需要商品房买房合同就显得有些不近人情。明明需要提取公积金才能凑得起首付,结果因为公积金提取的门槛限制,让很多人无法顺利购房。此时,那些明明属于自己的公积金,就像是画饼一样,无法充饥而且令人懊丧不已。

原有的制度设计当然有其出发点,其本意都是避免公积金被滥用。但遗憾的是,现实在改变,购房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商品消费行为……现实已经改变,而制度一直停滞,结果只能有两种:或是,公众被脱离实际、不近人情的制度折磨,并因此而权利虚置;或是,人们期待有捷径可以走,于是管理部门的权力找到了寻租的空间。

公积金制度需要与时俱进,与房价俱进,这一点已经形成共识。门槛应该如何调整,才能保证公积金属性的保持,与公众权利的实现相平衡?制度的细节需要再讨论,而其中可以保证改革方向和轨道的是,公积金改革应该多一些穷人经济学——多考虑在高房价面前的实质的穷人。如果这些人在领取和使用公积金时存在难度,公积金的门槛就应该相应调整,直至这些人的利益也可以在公积金制度设计中实现。

公积金作为一项公共制度,必须保证所有人的权利都可以顺利兑现,而不是一些人的权利沉睡了,一些人却可以借这个制度趁机获利。这违背了公共制度的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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