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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再垄断住房供地 大城市房价迎拐点

作者:未知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8年01月18日 【字体:

房价时代或许真能终结。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近日表示,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这无疑是一个积极信号。过去20年,我国住宅土地来源单一,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是开发商获得住宅土地的唯一渠道。

再往前看,即2002年,国土资源部出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前,开发商获得土地通常是采用协议和划拨的形式。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国企、事业单位等,他们根据法律规定,协议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取土地出让金。土地划拨由政府主导,原则上是无偿交付,不过需要受让者缴纳补偿和安置费。无论是协议还是划拨,实际上都是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并且已经形成市场价格。

土地供给市场化最大的好处是土地供给是有弹性的。房价上涨,开发商就会觅地建房,而地价被逐高,市场供地者就会竞相供地,最终抑制房价的上涨。供求规律就这样发挥作用,房价也不至于飞涨。这个时期,政府确实没有垄断住房供地。

但协议划拨最受诟病的地方是不透明,少数领导干部和开发商勾结,通过行贿受贿作低地价,从中牟利。这就带来了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的质疑。为规范土地市场,2002年4月国土资源部出台规定,经营性土地一律公开竞价出让。

招拍挂新政出台后一年多,旧的土地转让秩序仍在继续。2004年3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通知:2004年8月31日之前,不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协议出让经营性国有土地,招拍挂制度必须一刀切执行。发展商必须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两年内不开发,政府可以把该土地收回。这就是2004年的“8·31大限”。

招拍挂被称为中国地产界的“阳光地政”。自此以后,经营性用地都经过政府之手。如此,土地腐败虽得到遏制,但却带来一系列副作用。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土地供应受控制,价格一路猛涨,房地产迎来暴涨十年。

中国城市其实不缺土地,无论城市内国有土地,还是周边集体土地,原本都有机会进入市场。政府统一供地之后,国有土地进入市场需要政府统一规划,集中拍卖;集体土地需要政府先行征收,才能进入土地一级市场。这种供应的直接后果,就是供给减少,价格猛涨。

造成中国大城市高房价的因素很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土地供给有限。这当中有财政依赖的原因,有城市规划的考虑,甚至还有控制大城市规模的深谋远虑,可是要想解决高房价问题,就不得不面对土地垄断的问题。

这一次国土资源部提出,政府不再垄断住房供地,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新的土地供应源头从哪里来呢?无论是创制新的形式,引导集体土地入市,还是非房地产企业可以从其他渠道取得用地权,这些都有益于活跃土地市场。可以想见的是,改革将触动地方政府利益,势必会有很大阻力。一旦取得实质性突破,房地产市场将迎来新的拐点,不可思议的高房价时代或许真能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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