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2015年-2016年历次新政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6年11月23日 【字体:大 中 小】
成都住房公积金历次新政
2016年6月6日
从2016年6月6日起,将现行个人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且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对购房者执行“差别化贷款”,不再统一执行最高额度60万政策,两人及以上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额度为40万元。取消“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限制,均可贷30万元”的政策。
2015年9月1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通知,9月1日起,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四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遵循通知办理。
2015年7月10日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提至60万。
2015年6月28日
成都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3%,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3.5%。
2015年4月22日
成都对购买首套房申请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两成;对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房贷余额的,首付款不低于三成;对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房贷余额的,首付比例不低于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