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大邑县招聘3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5年03月06日 【字体:大 中 小】
7.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2015年3月12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5年3月18日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28-88280039,地址: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192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8.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于2015年4月2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二)原件校验
1.开考比例为1:3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开考比例为1:2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
2.原件校验时间:2015年4月13日
3.原件校验地点: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原件校验。
4.原件校验需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2)1寸免冠近照1张。
(3)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大邑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
5.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领取)
6.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并在2015年4 月15日进行原件校验。
7.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报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办理。并在2015年4月16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