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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物管放走疑似小偷 被住户告不作为(图)(2)

作者:吴冰清 来源:华西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6年10月20日 【字体:

回应

物管称此事中无过失

不会担责并作出赔偿

随后,刘女士找到小区物管讨说法。“在我说了我家遭小偷后,这样一个外来人员随意进出,身上还背着一个大的双肩包,难道不可疑?安保人员难道不该核实其身份?”在刘女士看来,正是因为安保人员不作为,才让小偷在眼皮底下溜走。

“我们不是没拦,监控中可以看到,双方在门口僵持了至少3分钟。”物管公司经理陶先生说,当时,在刘女士要求下,门口站岗的安保人员拦下背包女子并询问其身份。“她说来找朋友,安保人员没理由不让她走。而且,当时她打电话说有几个人围着她,要报警,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法阻拦,只有让她走了。”

陶先生称,当时的情况,安保人员也很为难。“一切都是刘女士在说,也没有切实的证据,我们无法证实。作为物管,我们没有权利控制别人的人身自由。”至于刘女士质疑为何外来人员能够不登记就进入小区,陶先生解释称,该小区是商住两用小区,“在营业期间,有商业通道可以进入小区,我们无法控制。”

对于刘女士的指责,陶先生直言:“物管没有过失,为什么要承担责任?我们不会赔偿。”

目前,金牛公安分局茶店子派出所正在调查此事。

律师观点

安保未完全履职

物管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于物管的说法,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王亮律师并不认同。

王亮认为,该事件中,物业安保人员挡获可疑人员后,应登记身份信息并核实其所陈述的情况。若可疑人员不配合,应立即通知业主或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但安保人员当时没有对可疑人员进行身份登记或核实,没有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因此没有完全履职,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华西都市报记者 吴冰清 摄影 雷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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