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将开展国寿城乡小额人身保险 保费每人每年24元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3年01月25日 【字体:大 中 小】
大邑淘房网信息 根据《大邑县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获知,为加快大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步伐,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群众保障程度,防范和化解生产生活中的风险,结合大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开展国寿城乡小额人身保险。据大邑淘房网了解,国寿城乡小额人身保险采取自愿参保、个人缴费原则,主要针对城乡居民伤残和死亡等风险开展,主要有以下特点:
1.保障范围广泛
小额人身保险保障范围涵盖了各种因意外而发生的风险事故,包括交通意外事故、从事生产生活活动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2.赔付方式灵活
不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充医疗报销相抵触,小额人身保险对意外身故采取定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于意外伤残,则按残疾比例给付保险金;对于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则采取定额补偿与按比例报销相结合的方式。
3.赔付迅速
理赔手续齐备,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当天即可在中国人寿大邑支公司领取;超过1000元的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人寿大邑县公司领取。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每人每年24元。对全县城乡五保户、低保户、持证残疾人员的参保费用由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元,中国人寿大邑支公司自愿捐赠每人每年12元。
保险金额
每一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20000元,每一被保险人身故抚慰金1000元,每一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2000元。
参保对象
年龄在75岁周岁以下,具有本县户籍或居住在大邑县内的常住人口,均可参加小额人身保险。
承保机构
中国人寿大邑支公司。
缴费时间
小额人身保险的交费时间及保险期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一致,每年在10月1日前公布个人缴费标准,12月底前完成保费征缴工作,保险期间为一自然年度,即参保缴费次年的1月1日零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