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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2012年1-9月市级目标运行情况汇报

作者:未知 来源:大邑商务局 更新时间:2012年10月28日 【字体:

一、承担市级目标运行情况

(一)服务业增加值。2012年1-9月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35亿元,同比增长11.6%。全年完成12.5%的增幅难度较大,但能确保完成“保四争三”的目标。

(二)“美食之都”建设。加紧做好成都国际美食节大邑分会场的筹备工作,活动方案正进一步细化,目前已动员我县两家企业拟参与成都主会场“鲜活农产品”惠民直销版块活动,并组织40余家餐饮企业拟参与大邑分会场的厨艺赛和名小吃评比活动。

(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12年1-9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7.88亿元,同比增长10.6%,位居三圈层第二。预计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7.056亿元,同比增长11%,在三圈层能够实现“保四争三”目标。

(四)外贸出口。2012年1-9月实现出口9666万美元,同比增长47.28%,完成市考核目标109.22%,完成奋斗目标103.38%,完成总量和完成进度均名列三圈层第四。 

(五)电子商务。2012年1-9月我县共有350家企业通过建网站,已加入第三方平台并在网络上发布产品供求信息、宣传企业等方式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应用比例为4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商业零售额增速不稳定。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一是不能纳入统计的家乐福、国美家电、苏宁电器和红旗连锁等大型连锁商场分流了部分顾客;二是汽车等行业受政策的影响销售不景气,拉低了零售额的增速,企业零售增长后劲明显不足。三是国家“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消费政策结束,降低了群众对家电消费需求,家电零售额下降,影响了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因此,要完成“社消零”增幅12%的目标任务难度较大,但在三圈层排名实现“保四争三”问题不大。

(二)现行统计方法不能完全反映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的情况。按现行商贸统计制度规定,连锁企业零售额由总部进行统计,我县家乐福、国美家电、苏宁电器、红旗连锁、九龙超市和城市名人酒店等一大批连锁店的经营收入不能计入我县统计,所以不能反映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真实状况。

(三)外贸出口产品单一且规模较低。我县出口的产品主要以食用菌、石油机械为主,出口业绩较好的只有两家,即兰田食品和鑫泽机械。在1-9月实现自营出口的13家外贸企业中,出口上千万美元的企业仅有兰田、鑫泽、远星三家,其它企业出口额均在300万美元以下。主要原因是欧债危机迟迟未能解决,影响了外需,制约了我县出口的增长。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部门联动,确保完成服务业增加值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第三产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通过真实、客观、全面的数据反映第三产业发展情况。商务部门要继续做好全县服务业统计的牵头和协调工作;统计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和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特别是在统计数据动态掌握上,商务、统计部门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心中有数。要找准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财政、地税、金融、交通、房管部门要切实在各自统计渠道内做好统计指导和结构调整工作,确保数据支撑持续有力,做到应统尽统,不瞒报虚报,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的目标任务。

(二)加大清理力度,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定增长。为确保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增幅排名在三圈层“保四争三”,商务、统计、工商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加大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的清理力度,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加强与市上相关部门的沟通,力争在我县区域内的非法人产业活动单位(连锁、分支企业)数据纳入我县统计。

(三)严格税收征管,优化税收结构。进一步抓好第三产业的税收征管工作,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防止税源跑冒滴漏。特别是要加大对影响我县GDP核算相关行业税收的清查力度,客观反映我县第三产业发展情况,同时县地税局要尽快与市地税局联系沟通,尽早解决我县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营业税中的不可比因素,为我县第三产业增加值核算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大孵化、引进力度,壮大出口队伍。一方面要继续加强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外贸孵化公司的合作,对有实力和出口意向的企业进行孵化培训,促成专业孵化公司与企业对接,让企业尽快熟悉出口流程和相关知识,提高外贸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帮助企业实现自营出口;另一方面抓住沿海外向型产业转移机遇,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落户我县,壮大我县出口队伍,使我县的外贸格局发生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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