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税局:房产税分两种形式计税
作者:李凌静 来源:四川在线 更新时间:2012年04月25日 【字体:大 中 小】
今天成都市地税局参加《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时,针对网友的问题“投资性房地产如何缴纳房产税”,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计税依据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对自用经营性房产实行从价计征,计税依据为房产余值(房产原值的70%);另一种是对出租房产实行从租计征,计税依据为房产租金。采用从价计征方式的,税率为1.2%,采用从租计征方式的,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