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争创“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2)
作者:未知 来源:成都日报 更新时间:2011年05月03日 【字体:大 中 小】
法院:
“两权管理” 提升案件质效
去年,大邑法院按照市中院“审判管理增效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推进“两权”改革的审判运行机制构建,将法律规定的由法院行使的审判权分解为法院内部审判组织行使审判权和审判机构行使审判管理权,两者有机结合,把分散的、个别化的审判及审判管理活动统置于法院的管理之中。
在改革中,大邑法院提升理念、夯实基础、深度介入、奖优惩劣,有效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大邑法院不断加强软硬件建设,积极与软件公司联系,安装并运行了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电子档案、案件质量效率管理等软件系统,实现了远程立案和网上办案,案件纸质材料与电子档案同步录入,动态跟踪和监控承办法官的办案情况。
在“两权”改革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大邑法院制定、完善了包括立案、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工作管理办法,对改革的各个环节实行新的评价和管理。2010年全年纳入“两权”管理的案件共有334件,占总收案数的12.37%。对“两权”管理的重、难点案件,大邑法院院、庭长均深度介入,加强对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的管理,及时发现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有效保证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司法行政:
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中有76%
的案件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
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宣传普法,2010年以来,大邑县司法局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同时,致力于新机制、新方法的探索。通过建立完善调解联动机制,进一步推进了人民调解工作,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夯实了基础。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大邑县司法行政系统被司法部表彰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大邑县司法局负责人介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积极配合乡镇、村调委会解决部分复杂矛盾纠纷,派律师下乡为村民提供优质有效的法律服务,解答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调解工作得到村民的充分认可。其中,2008年8月以来,当地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5511件,调解成功5386件,县法院受理的6873件民事纠纷中,有76%的案件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同时,大邑县司法局结合当地农村普法工作的实际,积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将普法工作同人民群众喜爱的娱乐活动相结合,精心设计,印制大量“普法川牌”,在农民群众中散发。“川牌”内容涉及宪法、刑法、劳动法、婚姻法等近30部法律法规,寓法理于生活,让广大群众在娱乐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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