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高山35KV输变电工程征收安仁镇3.117亩集体土地 征地补偿方法已出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25年10月18日 【字体:大 中 小】
大邑淘房网信息 近日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其网站发布《大邑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大邑府安〔2025〕第9号),公告显示,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大邑高山35KV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本次征地涉及安仁镇多个社区的集体土地。
大邑安仁镇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大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大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大邑府函(2023)301号)执行,此次征地范围内安仁镇三河社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42400元/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21200元/亩。
此次征地涉及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乡镇企业拆迁补偿费、种植专业户补偿费按照川府函【2024】190号文附件所列标准和大邑府办规【2024】3号文所列标准支付。
大邑安仁镇征地范围
征地范围内人员安置方面,符合条件的将纳入相应社会保障体系。本次征地养老保障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成办函〔2019]69号)规定执行;医疗保险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9]31号)规定执行;失业保险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9]31号)规定执行。此次征地涉及安置人员2人。
本次征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安置。
2025年第3批次人员安置对象和住房安置对象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家庭因依法婚嫁、生育的新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纳入人员安置范围。
本次征收约3.117亩集体土地,其中安仁镇三河社区12组1.905亩,三河社区15组1.212亩。
涉及到的详细征地补偿方案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