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2025年10月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聘用程序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25年09月30日 【字体:大 中 小】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根据考察对象实际情况,分批次开展,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应聘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相关理由。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进入考察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根据考察情况分批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聘用
1.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公示情况分批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2.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被解聘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自聘用之日起在大邑县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8339968。
应聘人员问询资格初审问题,请拨打028-88280039,问询面谈、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028-8828066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七、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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