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征收晋原和西岭98.811亩集体土地 征地补偿方法已出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25年09月22日 【字体:大 中 小】
大邑淘房网信息 近日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其网站发布《大邑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大邑府安〔2025〕第5号),公告显示,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大邑县2025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本次征地涉及晋原街道和西岭镇部分社区的集体土地。
大邑晋原街道征地范围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大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大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大邑府函(2023)301号)执行,此次征地范围内晋原街道梁坪社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42400元/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21200元/亩;西岭镇云华村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35700元/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17850元/亩。
此次征地涉及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乡镇企业拆迁补偿费、种植专业户补偿费按照川府函【2024】190号文附件所列标准和大邑府办规【2024】3号文所列标准支付。
征地范围内人员安置方面,符合条件的将纳入相应社会保障体系。本次征地养老保障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X成办函〔2019]69号)、规定执行;医疗保险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9]31号)规定执行;失业保险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9]31号)规定执行。此次征地涉及安置人员88人。
大邑西岭镇征地范围
本次征地范围内涉及1户安置住房,住房安置方式采取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和现(建)房安置均以征收土地范围内在宅基地上合法修建有房屋的正房面积为依据,按每人3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计付货币化住房安置费或者安置住房。
2025年第5批次人员安置对象和住房安置对象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家庭因依法婚嫁、生育的新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纳入人员安置范围。
本次两个街道及镇征收约98.811亩集体土地,涉及晋原街道梁坪社区9、10、11组;西岭镇云华村3、7组。
涉及到的详细征地补偿方案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