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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楼盘需注意 楼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现象及处罚标准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21年04月30日 【字体:

楼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现象及处罚

对于楼盘开盘及各类开业活动,现场抽奖基本上是不可或缺的环境,诸如“买房送豪车”、“购房送家电”等都是较常采用的抽奖方式。不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举办这类抽奖活动,最高奖的奖项不得超过5万元。对于抽奖来说,一般大多数楼盘的最高奖项往往只是两三万元房款抵用券或等值物品,触及不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红线,像上述案例碰红线的楼盘在大邑还是极少数。

大邑一楼盘举行抽奖被罚 这是怎么回事?

大邑大道与雪山大道二段交汇处

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有开发商容易违反的条款,那就是在宣传楼盘品质及售卖方面。《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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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邑新大道资料图

若开发商在对自己楼盘宣传时,宣称购买其商品房可获赠额外房屋面积,而实际交房时并未赠送。将商品房房屋用途性质为商业、办公属非住宅类宣传为公寓。还有的诸如宣称购买1楼赠送院子,购买顶楼赠送屋顶花园,而在收房时发现“院子”为公共绿地,屋顶为公共空间。还有的比如在小区售卖时宣传有“恒温游泳池”,“小区内部花园”而实际交房后这些并未修建等。更有甚者虚构“基础配套设施”,大家或许还记得去年济南某楼盘私设地铁站一事,开发商在济南地铁8号线规划尚未批复的情况下,私设8号线地铁站牌宣传楼盘,最终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49万元罚款。在楼盘销售中,还有一种现象不容忽视,有的楼盘实际有房,但在宣传资料或沙盘标注“售罄” 来吸引更多的购房人群,提醒客户房源余量不多,要尽早下手。这类在没有销售完的情况下,擅自宣传“售罄”,刻意夸大宣传销售状况,对商品房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已经构成违法。

违反上述条款将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进行处罚。

楼 盘 价格(元/平) 区 位
华侨城·安仁里 9405 安仁镇
圣桦城·桦星街 21888 内蒙古大道
五矿西湖未来城 7002 沙渠街道
城市绿洲B区 6925 大邑大道
香雪岭 9000 花水湾镇
花水湾·水云岛 9906 花水湾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