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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借口!成都刚需中签两次不买房,三年禁摇!

作者:未知 来源:成都商报房产发布 更新时间:2018年04月10日 【字体:

刚需优先政策发布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尤其是当第一批刚需优先摇号房源入市之后,许多刚需购房者仍有不少疑惑,今天发哥就为大家带来最翔实的刚需优先摇号解答,一篇在手,买房不愁!

当然,如果连最基本的限购和刚需摇号政策都不清楚的,请先复习这两篇:

《成都3·23限购最全解读》

《成都楼市再出新政,保障刚需优先购房!》

接下来,再跟着发哥划重点。

刚需购房人放弃选购2次

将失去摇号资格!

政策原文

刚需登记购房人放弃选购商品住房2次及以上的,购房登记平台3年内不受理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填报信息。

在3月31日成都发布刚需优先摇号的同时,还发布了《刚需摇号十四问》(点击标题查看详情)对政策进行解读,其中明确指出:

为保障其他登记购房人权利,刚需家庭的摇号排序号在当期支持刚需家庭选购房源范围内的,若出现2次未能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布的时间段未到场选房、与开发企业未能达成选房合意、放弃选房资格、选房后退房等,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都不能再享受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排序选房。

没任何借口成都刚需中签两次不买房,三年禁摇

记者咨询了相关权威渠道获悉,无论是因为房屋总价太高而难以承受,还是户型不满意,或是对选择楼层不满意的,都属于“与开发企业未能达成选房合意”的范畴,未能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两次,都将被禁止刚需摇号3年。

举个例子:小王是一名刚需购房者,在参加刚需优先摇号时成功进入刚需优先选房名单,但是在选房阶段时,他发现剩余房源总价较高无法承担,便放弃选房。该情况则被视为放弃一次。

也就是说,刚需购房者在其刚需摇号阶段摇中了住房后,不论任何原因,出现2次未能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都将在3年内无法参加刚需摇号购房!!!

不过,普通购房者或者在进入到普通摇号序列的刚需购房者,如果连续2次不参与选房的,将1年内无法参与摇号。其中,如果到场签订放弃协议的,便不被视为放弃选房。

因此,刚需购房者们在选择楼盘时需要注意慎用自己的摇号机会:

刚需购房者现在不能每个一楼盘都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参与摇号,在选择购买楼盘时要衡量自己的预算是否能够购买大部分户型的产品,或者剩余户型自己是否满意,提前做好预案。对于大面积户型占多数的改善型楼盘尤其要慎重,如果户型偏大而总价过高,自己无法承担总价,最好选择不要填报。

楼 盘 价格(元/平) 区 位
恒大山水城 7800 县城其他区域
外滩 4400 内蒙古大道
林肯郡 4700 晋北新城
聚龙名城 3700 沙渠镇
翠锦西岭 5100 西岭镇
中交·锦天新城 4700 大邑大道